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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農業(yè)大學公共選修課管理辦法(修訂稿)
為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有利學生的個性發(fā)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yǎng)學生的科學精神和人文素養(yǎng),加深學生對學科前沿知識的了解,擴大學科間的知識交叉滲透,適應社會對人才的培養(yǎng)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公共選修課的開設原則
凡有助于學生拓寬知識面,了解新興學科及學科發(fā)展動向,有利于陶冶情操、啟迪智慧、加強學生素質教育、激發(fā)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適合全校大多數本科專業(yè)學生選修的課程,均可作為公共選修課。公共選修課的開設應符合以下原則:
1.公共選修課以課堂理論講授為主,一般不開設上機操作、實驗或其它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
2.公共選修課應力求小型化,短程化,一般不超過1.5學分,不跨學期開設。
3.專業(yè)性較強的課程、單純娛樂性的課程和已經作為必修課開設的課程(含專業(yè)選修課中的必選課),不作為公共選修課開設。
4.對于內容較少的課程可作為專題講座開設,每次專題講座2學時(學生修滿8學時專題可記0.5學分)。
5.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業(yè)能力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類課程。
6.有利于學生了解人類最基本的知識領域和思維方法,優(yōu)化學生的知識結構,培養(yǎng)學生的思辨能力。
7.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的人文精神、科學精神和實踐能力,符合教育教學改革的發(fā)展趨勢,具有時代特征。
8.應體現專業(yè)交叉與文理滲透、體現提高文科專業(yè)學生的科學素質和理科專業(yè)學生的人文社會科學素質,體現職業(yè)技能與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相貫通。
二、公共選修課的分類
根據學科專業(yè)分類和我校的辦學特色,我校的公共選修課分為以下五大類型:
1.農業(yè)科學與技術類
主要涵蓋農學、園藝、植物保護、畜牧學、獸醫(yī)學、林學、水產等專業(yè)與學科的課程。
2.人文社科類
主要涵蓋哲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歷史學等專業(yè)與學科的課程。
3.理工類
主要涵蓋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地理學、力學、電子、計算機、建筑、信息、通訊、系統(tǒng)科學等專業(yè)與學科的課程。
4.經濟與管理類
主要涵蓋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財務、會計、公共管理、圖書情報檔案管理等專業(yè)與學科的課程。
5.藝術與體育類
主要涵蓋音樂、美術、體育、醫(yī)學等專業(yè)與學科的課程。
三、公共選修課的開設要求與選課程序
1.每學期第10?11周,教務處將組織具有學校教學資格的專(兼)職教師申請開設下一學期的公共選修課。若無教學資格但在某一專業(yè)領域有專長且具有副高職稱以上者,可申請公共選修課單科試講,試講通過后可承擔該門公共選修課的教學任務。
2.教師可以跨學科申請承擔其它學院開設的公共選修課教學任務,但近三年必須具有與所開課程相關的學術研究成果。
3.原則上每學期每門課程最多只接受3個教師的開課申請,每學期每位教師最多只承擔2門課程、4個教學班的教學任務(含不同課程)。
4.教師首次開設公共選修課必須填寫《江西農業(yè)大學公共選修課開設審批表》(附擬開課程教學大綱、參考教材、講義等材料),報相關教研室及所在學院審核,然后報教務處審批。
5.第12-13周,教務處在網上公布下一學期擬開設的公共選修課課程信息,這些課程包括教師申請的課程和學校根據教學要求指定開設的課程。開課單位必須優(yōu)先安排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承擔學校指定開設課程的教學任務。
6.第14?15周,教務處在網上公布下一學期擬開設的公共選修課教學班信息,學生在此期間進行網上選課(含改選)。各教學班的學生名單最終確定后,學生一般不得再進行改選或補選課程。
7.教務處根據學生的選課情況,決定最終開設的課程和相應的教學班,并將教學任務下達到課程管理所在單位。選課學生人數不足30人的教學班,原則上不得開設。
8.開課三周內,經學生本人申請(申請格式見《江西農業(yè)大學公共選修課學生退選申請表》)、任課教師同意、學生所在學院審核并報教務處備案后,學生可以退選。
四、公共選修課的課程管理
1.各教研室原則上每學期應為本科生開設1門(含1門)以上公共選修課。
2.開課單位應重視公共選修課的教學管理,加強課程建設,并切實做好相應課程的師資培養(yǎng)和教學研究工作。課程歸屬必須規(guī)范,不得“課隨人走”,杜絕相同課程多頭開設。
3.學校不斷加強對公共選修課的教學質量監(jiān)督與質量改進,教務處、教學質量監(jiān)督與評估中心和開課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共選修課的教學情況進行檢查,全面跟蹤公共選修課的教學質量,督促相關開課單位及任課教師提升教學質量,打造優(yōu)質公共選修課。
4.公共選修課的任課教師應按必修課的要求組織教學,重視教學方法的研究,嚴格按教學計劃完成該課程的教學時數。
5.公共選修課的教學一般安排在晚上進行,任課教師不得隨意調課或停課。因特殊原因確需調課或停課者,必須提前二天報開課單位分管教學的領導審核,再報教務處備案,并由任課教師負責通知教學班學生。因突發(fā)事件不能正常上課的,須及時通知學生,并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任課教師因出國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學任務的:若學生選課已結束,開課單位必須及時做好替換教師的工作,并報教務處備案。
6.公共選修課的管理采用淘汰制。對教學質量較差的課程,教務處將視具體情況責令相應的任課教師進行整改,對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將停止該教師開設該門公共選修課。對于在公共修選課的教學過程中不負責任、多次違反學校規(guī)定的教師,教務處將取消其開設公共選修課的資格。
五、公共選修課的課程考核
1.教務處在選課開始前通過教學網向學生公布每門公共選修課的考核方式,任課教師在第一堂課上向學生介紹該門課程的主要內容、考勤與考核要求等。
2.學生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上課。因故不能到課的學生,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但必須及時補辦)。學生請假必須憑請假條和有關證明辦理請假手續(xù),由任課教師審批。
3.對于少數上課沖突的學生,可在任課教師處登記后,到另外一個教學班上課,但課程結束后應回到原教學班參加考核。
4.凡請假超過該門課程總學時1/3的學生,取消其參加該門課程考核的資格。
5.凡經任課教師或教學檢查人員隨機抽查,無故曠課1次將扣除0.5個學分,累計曠課達3次以上(含3次)者,取消其參加該門課程考核的資格。
6.任課教師必須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對學生嚴格要求,認真執(zhí)行考勤制度,并做好考勤記錄。任課教師對每個教學班的考勤記錄應不少于3次。
7.任課教師在課程結束考試前必須將對學生的考勤記錄、退選學生名單、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名單報送教務處備案。
8.公共選修課的考核方式可靈活多樣,可采用考查(如口試、面試、課程論文、綜合設計等)或考試的方式,考核不合格的課程不予補考,不計學分,不計入留級和退學測算門次,但可重新選課修讀。公共選修課的成績評定實行四級(優(yōu)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制或百分制記分。
六、其它
1.根據2018年新修訂的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要求,從2018級起學生選修6學分公共選修課。
2.公共選修課安排在第二學期至第七學期開設,學生應做好大學四年的整體選課計劃。
3.學生原則上不選修與本專業(yè)相關的公共選修課,應選修本人專業(yè)主修課程之外的其他四大類課程。
4.修讀我校雙學士學位者,可申請將所獲得的雙學士學位課程學分充抵第一專業(yè)相應數量的公共選修課學分,選修校際學分互認課程、在線精品開放課程等上級部門要求的課程及我校認定的慕課也可獲得公共選修課學分。
七、以往相關規(guī)定、辦法等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八、本辦法自5月1日起執(zhí)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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